焦女士-咨询顺风车

    信件主题: 焦女士-咨询顺风车
    来信人: 焦女士 来信日期: 2021年10月19日 来信编号: SZXX202110200013
    信件内容: 你好,为了降低出行成本,本人打算在网约车平台(滴滴顺风车)发布同行信息,顺带同行,但车辆没有网约车运营证,本人无网约车资格证,想咨询一下是否符合安康市运管要求?
    信件回复: 市运管局:焦女士,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文件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必须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证和网络预约驾驶员资格证依法经营。国家依法严厉打击以小客车合乘名义变相从事非法运营行为。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运管局
    回复时间: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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